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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 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十五条 | 第八十五条 |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 |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 | |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向股东说 | 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向股东说 | | 明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明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 公司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 | 公司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 | | 票制。 | 票制。 |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 会选举两个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席位时, |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