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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 机构,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