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福蛋业: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欧福蛋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福蛋业"或"公司")委托,指派平佳翱律师、赵莹 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欧福蛋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欧福蛋 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而出具。 法律意见书 新天倫律師事務所 NEW TALENT LAW FIRM 苏州·太仓·吴江·北京·常熟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