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7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3-082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