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易航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3-041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人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委员任期内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失 去独立董事资格,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