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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生物: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871970Dayu Biology(871970)2024-09-13 10:0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致: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