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布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经资格审查,景建群先 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 景建群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 董事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的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