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好医疗: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 东 东 方 昆 仑 ( 东 莞 ) 律 师 事 务 所 KUN LUN DONGGUAN LAW FIRM 二〇二三年九月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本所及经办律师仅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遵循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上述规定进行核查验证并发表法 1 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一并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 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关于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