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3-126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它 高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