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010BSU(600010)2024-03-27 09:37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2024内建中券意字第010号 致: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 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 其他文件一同公开披露,并对贵公司引用之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和《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马秀芳、王昊出席了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