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钢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 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履行 了审查、监督职能,现就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魏喆妍女士、文守逊先生和 董事李雪峰先生组成。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 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3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3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