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原则,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 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本公司拟投资参股设立安徽交控金石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有利 于公司及时掌握新兴产业发展动态,在新兴产业发掘业务机会,优化投资结构, 培育和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优质项目,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 公平合理,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 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关于 2023 年度服务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