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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日照港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600017RIZHAO PORT(600017)2023-08-18 09:38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作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拟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协议 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和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告知了我们,交易内容事实清 楚,提供资料详实,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有助于我们做出理性、 科学的决策。 我们认为,公司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协议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时,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 决。 (下接签字页) 1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旭修 真 虹 范黎波 汪 平 2023 年 8 月 13 日 真 虹 范黎波 汪 平 2023 年 8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