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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日照港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00017RIZHAO PORT(600017)2023-08-18 09:38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殷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协议 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签署股权和资产收购协议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 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を加修 真 虹 范黎波 汪 平 2023 年 8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真 虹 李旭修 范黎波 汪 平 2023 年 8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