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日照港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 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股 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虽未超过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的,公司派出董事在表决前,需 取得公司授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方 所负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担保的债务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