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本规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9 日修订)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规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