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 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能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 (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ESG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ESG委员会主要负责为公司ESG事宜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 指导公司ESG事宜的有效实施。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ESG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 名。 第五条 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