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dacheng.com dentons.cn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吕晖律师和黄矿春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H 股类别股东大会",与"临时股东大会"及"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合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下列各项文件: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6 月 21 日刊登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ttps://www1.hkexnews.hk)、公司网站(https://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