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浙江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等 议案。根据《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各项经 菅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财务 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服务,其通过 严格的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公司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存在 资金占用风险,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