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二条 本次可转债为公司依据《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定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 券受托管理人")。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 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 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