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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宁波联合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600051NUG(600051)2024-04-15 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联合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联合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前已知悉全资子公司宁 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参资公司之宁波金通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荣盛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水煤浆委托加 工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水煤浆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对 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对上述担保事项、水煤浆委托加 工交易和水煤浆销售业务予以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和表决。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翁国民 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