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东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第一次修订本)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