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全面规范业务管理行为, 有效确保业务稳健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具体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开展金融衍生业 务的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衍生业务是指基于主业避险和 保值所开展的商品和货币的远期、掉期、期货、期权及其组 合产品等业务。 第四条 公司总部负责对下属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的统 一管理,包括金融衍生业务年度计划管理,建立健全金融衍 生业务管理体系。各子公司负责本公司金融衍生业务操作管 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原则 第五条 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期 货、外汇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和有关制度,合法合规地开展业 务。 第六条 坚持主责主业套期保值原则。公司开展金融衍 生业务应以降低主业范围内的实货风险敞口为目的,以真实 业务背景为依托,以实际需求及资金实力为基础,在具体操 作中须做到与现货"品种相关、规模相当、方向相反、期限相 1 近",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行为。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