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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600061SDIC Capital(600061)2024-05-28 12:19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的法律顾问, 应国投资本的要求,指派本所郭达、杨嘉欣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国投资本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 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