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审计机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董事会: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前任审计服务 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2023 年 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 客观性,经综合考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 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聘用的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审计机构")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控审计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1、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