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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规定内部问责制度
600089TBEA(600089)2023-12-22 10:0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 规定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敦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责任人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其个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进行内部责 任追究,强化内部约束,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问责,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意 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尽到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导致公司出现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损失,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管理及信息披露、 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等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相 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人员(以下统称"相关责任人")的问责。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