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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600089TBEA(600089)2023-12-22 10:0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真实、准确和完 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日常执行机 构,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分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