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 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债券存 续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担保机构代偿能力、公司债券价格或 者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公司是债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增信主体的相关人员 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履职,如实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 积极督促并配合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偿债能 力或公司已发行债券的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