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原"或"收购人")免于发出要 约收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司") 之收购人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作为本次收 购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同方股份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23 年 9 月 2 日至相关股权完成过户后的 12 个月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同方股份披露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2023 年年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结合同方股份的 2023 年年 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如上所述,中核资本、中国宝原的控股股东均为中核集团,本次收购是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