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永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程序,提高审计委员会工作效率,保证审 计委员会按规定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助审计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资料准备等工作。 1 第十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 的法律、会计和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