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如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 其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