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鼎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 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提供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有关记录、资料、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