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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11修订)
600106cqrb(600106)2023-11-14 08:11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重庆路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