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11修订)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重 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并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1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审计委员会委员 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