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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600115CEA(600115)2023-12-14 10:21

(2023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治理,健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维护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 第二章 议事范围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1 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 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