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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0115CEA(600115)2023-12-14 10: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建 立和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以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3-5名董事组成, 1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