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兰花科创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每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 15 日,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和高质量发 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指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