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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科创:兰花科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600123SLSVC(600123)2023-10-27 11:19

山西兰花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 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 (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 山西兰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