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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花科创:兰花科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00123SLSVC(600123)2024-02-22 09:01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聘任刘海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事宜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经对刘海山先生相关个人资料进行审核,我们认为 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2、公司提名和聘任刘海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审议程 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海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