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云信:华创云信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华创云信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会议形式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