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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600157WTECL(600157)2023-10-25 09:22

第二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四条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是: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 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