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24〕0132 号 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黄河旋风,A 股 证券代码:600172;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综上,公司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4 条等有关规定。公司 时任财务总监郭会、董安文作为财务管理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 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 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郭会、董安文予 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