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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0179Antong Holdings(600179)2024-06-26 09: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1 未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其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 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 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荣兴予以监管警示。 上证公监函〔2024〕0155 号 关于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安通控股,A 股证券代 码:600179; 荣 兴,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根据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 司)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2019 年至 2024 年,公司存在与 关联方发生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及时履行 相应决策程序的行为。上述年度的年初至相关公告披露日,公司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