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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188YANKUANG ENERGY(600188)2023-08-25 10: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的严格、规范、有序、高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应获充足资源以履行职责。如有必 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独立专业意见,费用 由公司支付。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 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 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 的议案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须占半数以上,至少有一名委员须为具有适当专业资格、或具 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董事,并由该委员担 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