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充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地监管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充矿能源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等材料后,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苏萍 朱利民 胡家栋 朱 睿 经审查,公司对岳宁先生、赵治国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经审阅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岳宁先生、赵治国先生具备履 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岳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治国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彭苏萍 胡家栋 朱 睿 2023 年 10月 27 日 2 (此页无正文,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