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 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所必需 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董事会秘书处 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