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 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及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兖矿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兖矿能源")的委托,担任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 行办法》")、《关于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