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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00190JZP(600190)2023-09-28 09:1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 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 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规定要求披露的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