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 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 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 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互相担保。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