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天革)
本人 宋天革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提名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锦州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 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 ...